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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国开头注册的公司有什么规定
发布人:青岛同海财税 发布时间:2018-04-25 点击:148

一般来说注册公司名称冠以“中国”等字样的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一般中国字号都是国企、央企。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一般企业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二、也有民办企业很少,你必须要有一定实力。比如说注册资金为一亿元等条件。
 
三、还有一种外资中国即:凯乐斯(中国)xx有限公司,这类是纯外资企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按《办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值得注意的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1、 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2、 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3、不含行政区划的。
 
所以说公司名称要使用中国的必须要想国家管理总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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